在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青山绿水间,一个名为“森林法官工作室”的机构挂牌运作。不久前,村民阳某因违法搭建问题与管理部门产生争议。经过工作室法官的现场勘查与耐心释法,阳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撤回了诉讼。这场发生在山林间的和解,正是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近年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致力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生动注脚。
从“对簿公堂”到“案结事了”:多元解纷体系的构建
作为承担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职能的基层法院,清新法院面临大量涉及山林土地、市场监管、工伤认定等领域的“民告官”案件。传统的审判模式有时难以彻底解开当事人心中的“千千结”。为此,法院转变思路,着力构建“巡回审判+跨区域联调”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
一个典型案例是,某企业因卫星图斑显示占用林地而被行政处罚。企业提出异议,认为是自然水位变动所致,并无主观故意。承办法官没有局限于书面审查,而是与调解员一同进行实地勘察,并联合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现场会商。最终,在法律框架内,推动行政机关酌情调整了罚款数额,企业也承诺履行复绿义务、完善相关手续。这种基于实地调查的联动调解,让执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了实现解纷资源的高效整合,法院设立了跨区域联调办公室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站。数据显示,仅在过去一年,该院就开展了数十次跨区域联合调解与现场勘验,成功化解了超过百起重点领域的行政纠纷,有效推动了矛盾的源头治理。
“抓前端、治未病”:推动争议从末端走向源头
为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清新法院将工作重心前移,积极探索“判前建议”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或法律风险,法院会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协调建议书,督促其自我检视、主动纠错,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这套机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两书三会”模式。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司法建议书”和“判前协调建议书”进行精准指导,辅以年度培训、季度联席、月度座谈等常态化沟通平台。这一模式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的衔接统一,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行为。其直接成效是,该院新收行政案件数量已实现连续三年的稳步下降。
例如,在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中,涉案企业因资金周转问题,对支付赔偿金感到压力。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组织多轮协调,最终促成了分期支付的赔偿协议。同时,法官还向企业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住管理漏洞。这一过程,不仅保障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纾解了困境,体现了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务实导向。
服务发展大局:司法护航生态与文旅产业
清新区生态资源丰富,文旅产业是其重要的发展方向。针对文旅、林业等领域的执法难点,清新法院推出了“菜单式”精准执法培训。法官结合审判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为一线执法人员授课,厘清新兴业态监管、法律适用等实务难题,助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据统计,该院近年来已开展多场行政执法培训,覆盖近千人次。
为了快速响应涉文旅纠纷,法院创新建立了“四快二就一优”审理机制,即快调、快立、快审、快执,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并优先进行调解。在古龙峡等热门景区设立的“法官工作室”,联合文旅部门和管理方建立了三方联动机制,为游客维权开辟了“快车道”,营造了稳定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生态保护领域,司法与行政的协同更为深入。法院与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并揭牌运行“森林法官工作室”。这些设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司法前沿阵地,集法律咨询、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纠纷调处等功能于一体,将司法服务零距离嵌入绿水青山的守护实践中。
在裁判中,法院始终坚持用案例树立规则、引领价值。在一起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处罚案件中,法院依法支持了行政处罚决定,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亮明司法态度。在另一起擅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被罚案件中,法院通过判决明确宣示了生态红线的不可触碰。这些判决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更发挥了规范社会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司法职能。
延伸司法职能:共谱社会治理“协奏曲”
从化解个案纠纷到参与社会治理,从保障合法权益到优化营商环境,清新法院通过“府院联动”这座法治“连心桥”,不断将行政审判职能向纵深延伸。无论是景区内的便民法务点,还是自然保护区里的巡回审判庭,都体现了司法工作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创新实践。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和“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不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提升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能力,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这座连接官民、沟通诉辩的桥梁,正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枢纽。